《好享购物》购物金获得方法
好享购物里面的购物金是一个非常实用的道具,小伙伴们通过购物金能够在购买商品的时候为自己节省一笔不小的费用,那么好享购物里面的购物金究竟应该怎么获得呢?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好享购物购物金获得方法,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购物金获得方法
获取
1、会员在好享购物订购商品并支付货款后,在规定的赋予时间内可获赠对应商品自带购物金(未标明自带购物金或购物金数额为0的商品除外),并可在以后的购买中冲抵货款。2、会员还可以通过参与公司开展的促销、奖励、加赠购物金等活动获得购物金。
有效期
1、购物金具有有效期,从购物金赋予之日起计算。
2、每笔购物金都有不同的清零时间,到期后自动清零。具体有效期以公司相关活动的公告说明为准
其中,商品自带购物金每年分两次集中清零,分别是每年6月30日23:59:59和12月31日23:59:59 两个集中清零点。
其对应的购物金有效期如下:
每年1月1日00:00:00-6月30日23:59:59到账的自带购物金有效期至次年6月30日23:59:59;
每年7月1日00:00:00-12月31日23:59:59到账的自带购物金有效期至次年12月31日23:59:59。
使用规则
1、会员可按1:1的比例使用购物金抵扣好享价,即1元购物金折抵1元人民币。
2、购物金可累积。好享购物非自营特殊商品除外,可在任一通路使用。
3、购物金,可以同公司允许并行使用的优惠活动一并使用。如生日礼券、会员折扣等。不可并行使用购物金的活动公司会在具体活动说明中公布。
4、购物金可以单独用以支付全部货款,也可以和公司允许的其他结算方式(如货到付款、银行卡支付、网上付款等)一并使用。
5、会员账户内的购物金仅限会员本人使用,不能转让于第三人,也不可以折换现金。
查询方式
会员可通过多种方式查询购物金累积情况: 登录好享购物网站、好享购物APP或拨打客服热线:400-800-5678-转3号键查询。
第六条 退换货情况下的购物金处理
1、会员使用购物金全额或部分支付购买商品,在商品未出库状态下取消预定,支付使用的购物金可恢复至原会员账户。商品出库完成状态下,客户拒收,所使用的购物金也可恢复。
2、客户在收到商品并支付货款后提出退货要求的,经公司对商品质量审查或经双方协商,公司同意予以退货的,用于支付此订单的购物金可恢复。因本次订购赋予的商品基础购物金部分,将取消授予,如已授予,将从会员账户中扣除。
3、返还的购物金有效期不变,仍按原赋予时有效期的起始时间计算.退货时,如使用的购物金已过期,直接按过期处理。
4、好享购物网站、手机购物通路非自营商品中可使用购物金全额或部分支付的商品,如会员购买商品发生取消、退换货的情况,用于该笔订单支付所使用的购物金处理规则不适用本规则,具体以单独公示的规则为准。
5、若用户购买一单多件商品时,未全额使用最大可使用购物金,我们将按照加入购物车的倒数顺序将购物金依次全额赋予到该商品中,用户在选择部分退款时将按照此赋予逻辑进行退款。例如:用户一个订单中购买了ABC件商品,A商品最大可使用8元购物金,B商品最大可使用2元购物金,C商品最大可使用1元购物金,用户按照ABC的顺序依次加入购物车,用户使用5元购物金进行抵现结账,此时系统会按照您最后加入购物车商品的顺序,将5元购物金中的1元抵扣C商品,2元抵扣B商品,2元抵扣C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