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一挖掘机驾驶员绑架强奸女中学生 被判死缓
李某是一名挖掘机驾驶员,每月收入不错,因欠下债务,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2013 年3 月22 日,李某绑架了巴中市恩阳某乡17 岁的在校女学生小玲(化名),向其父母索要5000 元不成后,残忍的将小玲砍伤并强奸。案发后第二天,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近日,李某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遭男子绑架后遗弃野外
2013年3月22日晚上,小玲的班主任张老师接到了其父母打来的电话,“有人用小玲的手机给他们打电话,称绑架了小玲,让他们打5000元过来。”张老师说,得知情况后立马报了警,并沿着小玲回家的路寻找,却无所获。
3月23日早上8点过,有人报警称,在一山上的小路边,躺着一位浑身是血的女学生。民警赶到现场发现,该女学生正是小玲。检查发现,小玲全身多处刀伤,左手拇指被砍断,伤情严重。
3月23日下午,经过几个小时抢救,小玲终于脱离了生命危险。主治医生介绍,小玲尺神经被砍断,会有后遗症,面部砍伤整形美容修复后还会留有疤痕,后期要经康复训练。
抢劫不成,竟伤害学生
23 日晚上,犯罪嫌疑人李某被民警抓获,他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了解,李某22 岁,巴中(微博)本地人,是一名挖掘机驾驶员,每月收入不错。
李某供述,自己借了一笔钱,对方追着讨债并放下狠话。为了找钱还债,案发当天,遂绑架了小玲,“此前并不认识她”。随后,李某控制了小玲4个多小时,并电话联系了小玲父亲索要5000 元,并要求汇入指定账户。
小玲的父亲未及时打钱过来,气急败坏的李某想对小玲实施性侵犯。在揪扯中,李某砍伤小玲,使其失去了知觉。随后对其进行了蹂躏并把她扔到了附近的涵洞里。逃离现场时拿走了小玲身上仅有的30元现金和一部中兴手机。
10个小时后,多处重伤流血不止的小玲苏醒了过来,到天亮时,她爬出涵洞。半个多小时后,小玲爬到了一条路边,被好心人发现并报了警。经医生鉴定,小玲为7 级伤残,构成重伤。
坏人终将得到严惩
近日,被告人李某犯绑架罪、强奸罪,被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鉴定费等共计七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