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网战果 全国“扫黄打非”办通报9起网络色情案
7月2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通报了打击网上淫秽色情专项行动第五批案件查处情况。这些案件包括晋江文学网及其网络写手传播淫秽物品案,天津“1·20”网络传播淫秽物品案,江苏连云港“4·16”网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诈骗案和“4·21”网络传播淫秽物品案,江苏徐州“我爱UU”特大网络传播淫秽物品案,山东青岛“3·14”网络传播淫秽物品案、“3·18”QQ群传播淫秽物品案和“4·29”网络传播淫秽物品案,贵州毕节“12·11”网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等9起案件。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负责人表示,通报的这9起案件,是深化开展打击网上淫秽色情信息专项行动的又一批战果,是在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和支持下,在全国各级“扫黄打非”部门努力下查办的又一批典型案件。
这批案件的特点:一是部分涉案网站服务器在境外,但网站创建、维护者在境内。如在天津“1·20”网络传播淫秽物品案、江苏连云港“4·21”网络传播淫秽物品案中,犯罪嫌疑人均在境内管理设在境外服务器中的淫秽色情网站。二是部分涉案网站与广告联盟相互勾结,通过投放广告赚取巨额广告费。如江苏连云港“4·21”网络传播淫秽物品案中,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创建了37个淫秽色情网站,通过互亿等广告联盟投放大量广告,牟利600余万元。厦门互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明知网站为淫秽色情网站的情况下,仍然向该网站投放广告,非法获利近100万元。三是有的涉案网站鼓动作者撰写淫秽色情小说传播获利。如晋江文学网及其网络写手传播淫秽物品案中,作者按照网站要求撰写淫秽色情内容上传至网站后供网民阅读。
该负责人还表示,打击网上淫秽色情信息专项行动开展两个多月以来,网络环境不断净化,成效得到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充分肯定。截至目前,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举报中心共受理网上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举报线索4万余条,在初步核实基础上,已将其中1521条重点线索转交有关地方和有关部门查处。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已分五批先后通报了包括深圳快播科技有限公司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在内的29起典型案件。下一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将继续协调各有关地方和部门,按照打出声势、打出影响、打出效果的要求,进一步深入开展打击网上淫秽色情信息专项行动,继续保持高压态势,适时公布重大案件查处情况。
同时,请广大群众继续支持并积极参与打击网上淫秽色情信息专项行动的举报工作。
附:打击网上淫秽色情信息专项行动第五批案件案情
一、晋江文学网及其网络写手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2014年5月,根据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转办线索,江苏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协调公安机关,对晋江文学网网络作者“长着翅膀的大灰狼”制作淫秽出版物并通过淘宝网店进行销售的不法行为展开调查。经查,犯罪嫌疑人丁某系晋江文学网的写手。从2013年3月开始,晋江文学网开放作品定制功能,即作者上传其作品,晋江文学网根据网友定制的数量直接印刷销售,无出版手续。据丁某交代,当时与其联系的晋江文学网责任编辑告诉其要写一些露骨的内容以有利于销售。丁某按要求将作品添加淫秽内容后将电子稿件发送给晋江文学网主编,由该主编上传至晋江文学网定制版块,所印制销售图书的获利按二八分成。犯罪嫌疑人陆某某从2011年开始开设淘宝网店销售丁某的书籍,通过丁某介绍在晋江文学网订购淫秽书籍销售,共计销售400余册,获利5000余元。目前,丁某、陆某某2人因涉嫌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处中。
二、天津“1·20”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2014年1月,天津市公安局网安总队工作中发现,一家服务器设在美国的儿童淫秽色情视频网站的管理员在境内。经查,该网站管理员王某多次在该网站上传青少年性交、裸露性器官等淫秽图片计426件,并通过淘宝网网店贩卖淫秽视频,成功交易272件。1月30日,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公安分局立案侦查,2月13日犯罪嫌疑人王某被抓获。目前,王某已被依法批捕,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处中。
三、江苏连云港“4·16”网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诈骗案。
今年以来,江苏省连云港市公安网安部门接群众举报,反映有人通过淫秽色情网站引诱网民注册会员并充值。4月16日,公安机关赴山东济宁将犯罪嫌疑人孔某某抓获。经查,孔某某自2012年以来,通过购买钓鱼网站程序以及绑定的广告推广网站程序,自行创建淫秽色情网站及推广网站,招募百余名网络推广员通过网上发布信息、QQ群发、微信群发等形式向网民推荐淫秽色情网站,引诱网民注册。网民注册后,可查看少量淫秽色情图片、视频,但要浏览更多淫秽色情信息就需要进一步充值,但充值后实际看不到更多的淫秽色情信息。孔某某自2012年开设网站以来,共诈骗300余万元,其中220万余元用于支付广告商及第三方支付平台。根据孔某某交待线索,专案组赴江苏徐州和湖南郴州,将广告商韩某兄弟2人和开设“众诚联盟网站”招募大量广告商为30余个淫秽色情钓鱼网站进行推广、诈骗金额达300余万元的李某抓获。目前,孔某某等4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拘,涉案网站已被关停,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处中。
四、江苏连云港“4·21”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今年3月,江苏省连云港市公安局网安支队侦查发现,该市网民王某某通过在互联网上购买域名,租用境外服务器的方式,创建了37个淫秽色情网站,每个网站都含有大量淫秽色情影片。王某某分别在江苏连云港、福建建瓯等地对网站进行维护、更新。经查,王某某通过所创建的淫秽色情网站,为互亿等广告联盟投放大量广告,共牟利600余万元。游某某、李某某等人开设的厦门互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明知王某某经营的部分网站为淫秽色情网站的情况下,让网站通过审核注册,且通过为淫秽色情网站投放广告等方式非法获利近百万元。目前,王某某、游某某、李某某等3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郑某某、王某、陈某某等3人(互亿广告工作人员)被公安机关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处中。
五、江苏徐州“我爱UU”特大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2014年2月,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网安大队网上巡查发现,该市有网民以网站管理员身份维护一个涉幼女淫秽色情网站。经查,截至5月13日,网站管理员刘某某、马某、陈某某等3人共发展淫秽色情网站会员90380人,收取会费5万余元。在固定1万多个(张)涉幼淫秽色情视频、图片证据后,公安机关将刘某某、马某、陈某某抓获。目前,刘某某等3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涉案网站已经关停,案件正在深入侦查中。
六、山东青岛“3·14”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2014年3月14日,青岛市崂山公安分局网警大队在例行检查时发现,某论坛网站存在大量淫秽色情信息,遂成立专案组调查取证。经鉴定,该论坛含有45个淫秽色情视频。经进一步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是该论坛网站的管理员。3月28日,专案组在崂山区某网吧将其抓获。据张某某交代,自2014年以来,其租用境外服务器创建淫秽色情网站,并利用化名对网站进行管理。截至案发,已非法获利2万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处中。
七、山东青岛“3·18”QQ群传播淫秽物品案。
2013年11月,青岛市黄岛公安分局网警大队工作中发现,一个名叫“胶南骚群”的QQ群成员公然上传、转发淫秽色情视频、图片。经查,该QQ群成员440多人,日均在线100人左右,群主为杜某某。经证据固定,525张图片被鉴定为淫秽图片,这些淫秽图片主要由杜某某等人传播。2014年3月18日,公安机关将杜某某等5人抓获。目前,杜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其他4人分别被处500元的行政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处中。
八、山东青岛“4·29”网上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今年以来,青岛市公安局网警支队工作中发现,“吸血鬼影视”、“雨停58”网站涉嫌利用开办电影网站传播淫秽影片。经证据固定,认定2个网站中的120个视频为淫秽视频。2014年4月29日,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抓获。据其交代,自2013年5月开始,其在“吸血鬼影视”和“雨停58”上发布淫秽色情电影,吸引众多网民点击,从而赚取广告联盟的广告费。目前,王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涉案网站已被关停,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处中。
九、贵州毕节“12·11”网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
2013年7月,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在网络巡查中发现,有人在互联网上开设了8个淫秽色情网站,每个网站分设淫秽色情小说、图片、快播3大板块和“亚洲色图”、“欧美性爱”、“性爱技巧”等30多个栏目,大量传播淫秽色情视频、图片、小说。金沙县“扫黄打非”办公室立即协调有关部门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取证。2013年12月11日,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黄旺佳抓获。经查,从2013年7月开始,犯罪嫌疑人黄旺佳开办、维护8个淫秽色情网站,其中共有淫秽色情视频9161部、文章12769篇、图片30余万张。2014年6月3日,毕节市金沙县人民法院以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黄旺佳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涉案网站被依法关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