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得让人想哭!4M宽带网速高峰时仅有0.2kb/s
上网拥塞是主因,业内称宽带“短斤少两”已是公开秘密。“看不了电影、下载不了东西,连打麻将都卡!”近日,不少网友吐槽网速慢,并晒出自家电脑测得网速的截屏,与运营商承诺的带宽相差甚远。
长江商报记者调查发现,宽带运营商在给用户的带宽服务中存在“短斤少两”,导致“带宽不宽”,出现网络堵塞。
高峰时网速只有0.2kb/s
前日,武昌梅苑小区的邓先生称,两年前,他家装了某运营商4兆宽带。起初,使用还不错,半年后,网速逐渐变慢,下载电影最快速度289kb/s,上网高峰时网速只有0.2kb/s,连网页都打不开。
邓先生家的网速为何如此慢?他说曾咨询运营商客服,客服却说,“网络正在优化当中,所述现象会尽快完善。”
10户的带宽分给20户
“商家承诺的带宽与用户实际使用网速差距较大,不是秘密了。”昨日,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网络运营商技术人员透露。“带宽实际使用速度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除了线路质量等造成的物理损耗外,最大的原因是上网拥塞。”
据介绍,目前,ADSL和LAN是运营商宽带接入的两种方式,该技术员说,ADSL最后100米使用的是电话线,LAN最后100米是网线。按接入端位置不同,LAN在进入小道时就产生拥挤,而ADSL进入小道时,这条路可能是独享的。
他还介绍,宽带运营商还会根据上网在线比率,在标准的配置基础上多配置一些用户。例如100M带宽,分给10户每户就是10M。假设上网在线比率每天有5户不上网,运营商就会将这100M带宽分给20户,甚至更多。要是哪一天这20户同时上网,带宽就会明显不足。
“在线比率没有国家统一规定,运营商往往根据自身情况确定。”这位技术人员称,如果一个小区用户增多,而光纤建设跟不上,运营商就会搞带宽“短斤少两”的把戏。
“短斤少两”涉嫌消费欺诈
湖北匡济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威认为,宽带业务作为一种产品,同样适合消费者权益保障法,运营商与用户实际上建立的是一种消费服务合同。因此,运营商承诺的带宽与消费者实际使用的带宽如果相差甚远,这就涉嫌构成了消费欺诈。消费者要想维权,可通过消协投诉、民事诉讼等方式进行。
陈威说,“当然,运营商承诺的带宽也不可能在全部或者大部分时间达到这个速率。”陈威认为,运营商在消费者购买服务时,应该让消费者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