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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少女成长计划5.2父嫁攻略 美少女成长计划女王详细攻略

2023-05-31 07:06:30

最近流行的网络剧《摇滚狂花》讲述了女摇滚乐队主唱彭莱(姚晨饰)因为感情变化去美国的故事。多年后,她白天回来,和女儿(庄达菲饰)摩擦。经过多次考验,她终于实现了理想,重拾了家庭。

一个疯狂的中年女人,一个叛逆的女孩,虽然是母女关系,但更像一个陌生人,摩擦不断升级。但彭莱和白天都坚持摇滚的梦想经过艰辛,母女终于携手并进。

这部剧表面上是喜剧,内核其实是悲剧,笑中带泪的故事最感人。法律来自生活,从未远离我们的生活。作者从剧情中选择了几个婚姻家庭感兴趣的法律问题进行解读。

法律观点1:父母子女关系能否通过签订协议或声明终止?

【故事】陈悦是彭莱女儿白天的继母。她从六岁起就由陈悦抚养长大了。他们的感情比自己的母女好。陈悦得知白天辍学后,气冲冲地去找彭莱兴老师问罪,要求彭莱签署断绝母女关系的协议,并同意给予巨额赔偿。

律师普法:

1、父母子女关系可分为自然血亲父母子女关系和拟血亲父母子女关系两种。自然血亲父母子女关系,通常称为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子女的出生事实。

中国宪法规定,父母有义务抚养和教育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有义务抚养和帮助父母。《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无论父母直接抚养,子女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目前,我国所有法律都没有关于亲生父母与子女解除法律关系的规定。也就是说,亲生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不能通过父母与他人签订终止协议或自行声明来终止。

二、拟制血亲父母子女关系一般可以人工解除。

拟血亲是指没有血缘关系或没有直接血缘关系,但在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同的亲属。由于这种血亲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法律设定的,也被称为准血亲或法定血亲。中国现行法律确认的拟血亲有两种:

1.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的发生和终止

合法有效的收养行为是制定血缘关系的基础。收养关系一旦建立,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就形成了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子女被他人合法收养的,由于收养关系的建立,被收养人与亲生父母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被消除。

由于收养关系的解除,养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终止。即收养关系解除后,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拟制血缘关系终止。

2.形成抚养事实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的发生和终止

继父母与其抚养的继子女之间也有血缘关系,有两个原因:一是基于生父(母亲)与继母(父亲)结婚的法律行为;二是继父母形成了抚养和教育继子女的事实。只有当这两个条件同时满足时,继父母和继子女才能有血缘关系。没有抚养事实的继父母和继子女只是婚姻关系。

如果继父母长期抚养继子女,由于生父(母亲)与继母(父亲)婚姻关系的解体,他们之间的血缘关系不会终止。有长期共同生活或者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恶化,双方或者继父母向人民法院提出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的,可以允许解除。但解除关系后,成年继父母仍应承担赡养和帮助年老、体弱、生活困难的继父母的义务。

法律观点二: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房屋共有人之一出售共有房屋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故事】剧中的房子白天属于彭莱和女儿,各有50%的产权份额。彭莱提议卖掉房子换钱,但白天坚决不同意。彭莱下定决心卖掉房子,于是白天在家准备火锅,白天喝醉,然后在卖房同意书上盖上手印。白天意外得知彭莱偷偷卖了他们的房子,就跑到中介公司撕毁了卖房协议。

律师普法:

在这种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新颁布的《民法典》不仅完善了原有的法律制度,而且重建和修改了许多法律规则。

原《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认可或者无处分权的人签订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合同有效,《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买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简而言之,如果卖方没有处罚权,权利人在签订合同后没有追认或取得处罚权,则签订的销售合同无效。根据《民法典》的新规定,即使卖方没有处罚权,其签订的销售合同也不是无效的,而是有效的。《民法典》删除了人追认或者无权处罚人签订合同后取得处罚权》的规定。

在本案中,彭莱未经白天同意将房地产出售给第三人,并与第三人签订了房屋销售合同。根据原《合同法》的规定,如果事后未获得白天认可,即同意出售房地产,认可彭莱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法院将判定无效;根据现行《民法典》,彭莱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为有效合同,无论白天是否同意或认可。

为什么会这样?这涉及到合同效力与物权效力的分离。只要双方自愿签订合同,没有法律无效,就有效。而物权,则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无登记,无物权变更效果。无权处分可能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履行,使买方无法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物权)。但不能取得物权(所有权)只是合同签订后的履行效果,而不是合同无效的原因。简单地说,合同的履行并不意味着合同无效。如果买方最终无法获得财产所有权(财产),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未经白天同意出售财产,但彭莱与第三方的合同仍限制买卖双方,彭莱应承担违约责任,但不能认为房屋销售合同无效。

二、假设房子在白天不知情的情况下已经交付给买家,共有人之一白天有权收回房子吗?

原则上,除非有法律规定,如善意取得制度,否则共有人不得擅自处置共有财产。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财产所有人。非法将其所占有的财产转让给第三人后,受让人取得财产时为善意取得财产所有权的,原财产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的制度。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地产善意取得的构成要素为:转让人无处罚权;受让人善意;合理价格有偿转让;物权变更登记已依法办理。司法实践中采用推定方法,原权利人应当恶意证明受让人是否恶意。

《民法典》规定,无处罚权人将房地产或者房地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人有权追回,其他共有人之一可以在白天行使追回权,当共有人擅自出售受让人的共有房屋不符合善意取得的要求。如果受让人构成善意取得,他只能在白天返回彭来赔偿房屋价值的一半损失。

法律观点三:父母未履行抚养义务,子女能拒绝抚养吗?

情节丁慧茹是彭莱的母亲。与丈夫离婚后,她忽视了彭莱。后来,丁慧茹患有阿尔茨海默病,进入养老院。多亏了孙女白天的帮助,丁慧茹才能和彭莱住在一起。最后,丁慧茹在死前终于醒来,握住彭莱的手,主动忏悔过去。彭莱早就原谅了母亲,丁慧茹平静地去世了。

律师普法:

第一,孩子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不能因为父母没有履行赡养子女的义务而免除赡养责任。

1.赡养义务是不受父母原因影响的法律义务。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父母有抚养和教育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和帮助父母的义务。前者不是后者的前提。即使父母没有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他们的子女也应该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

2.《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还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因此,赡养老人不能附加任何条件。虽然彭莱的母亲没有履行抚养彭莱的责任,但这并不是彭莱履行赡养义务的原因。

3.如果子女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必要时赡养的父母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后,将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需要赡养的父母可以通过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在处理赡养纠纷时,应当坚持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原则,通过调解或者判决,使子女依法履行赡养义务。情节恶劣当承担刑事责任。

二、赡养义务包括哪些内容?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1条至第15条规定,赡养人的义务包括:1。物质支持。生活费用的提供是最基本的。被赡养人生病时,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并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占用自己或者出租的房屋,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出租关系。

2.日常生活中的帮助。照顾和帮助年老体弱、丧失自理能力的父母,照顾生病的父母。

3.精神上的安慰。进入老年后,父母需要家庭的安慰来克服孤独。

(北京青年报 文/张丽珍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律师)

来源: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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