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电十一人大爆炸攻略 闪电十一人everday
(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20年1月5日通过)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央、省、市委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淄博市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实施措施。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重要指导精神,深入贯彻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继续推进系统制度创新,丰富全国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形式和内容,推动重大民生实际项目从为人民做决定向由人民做决定转变,不断提高人民的收益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内容
重大民生实决制(以下简称代表票决制)是指政府在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和人民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依法提出重大民生实际候选项目。同级人大代表在同级人大会议上以差额投票决定正式项目,由政府组织实施,接受人大和人民群众监督的制度。
纳入代表投票决定的重大民生实际项目,主要由同级政府财政资本投资和国有企业市场化承担,由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的民生公共事业项目,具有突出的包容性、公益性和社会效益。项目需要逐年实施的,应当有明确的年度阶段性目标。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代表票决制的全过程。同级党委研究后,人民代表大会将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票决,由政府组织实施,确保代表票决制在同级党委领导下进行。
(2)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全国人大代表的主要地位,充分发扬民主,扩大公民有序参与渠道,将人民的意愿体现在代表投票制度的各个阶段和环节。
(3)坚持法律法规。按照法律法规开展代表票决制,不越位,确保法定权限、操作规范、程序简明、切实可行,确保代表票决制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得到推进。
(4)坚持从事实中寻求真理。重点关注行政区域内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初步确定的候选项目应根据当地情况采取措施,尽最大努力,根据自己的能力采取行动,强调实际效果。申请投票的候选项目必须有明确可靠的政策、资金和土地保障,戒掉形式主义,坚决杜绝形象工程和面子工程。
四、方法步骤
代表票决制分为三个阶段和六个环节。
(一)项目征集初定
1、项目征集
(1)时间安排方面,每年9月至11月公开征集时间不少于1个月,人大常委会和政府分别征集候选项目建议。
(2)全国人大常委会应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以正式信函的形式向同级政府提出候选项目建议。
(3)政府在通过自己的街区渠道收集候选人项目建议的同时,应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方式发布征集公告,明确候选人项目的类型和投资金额,并向社会广泛征集。
2、项目初定
(1)初选候选项目。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整理、筛选和论证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正式信件形式提出的候选项目建议,并按照急需、成熟、优秀的原则进行初选。初选候选项目应注重项目的包容性、公益性和社会效益。配合上级政府组织建设、本级政府续建、配套主体项目辅助建设的项目,一般不列入初选候选项目。
(2)初步确定候选项目。候选项目初选完成后,政府应以一定形式进一步征求全国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征集的意见和建议再次论证初选项目。如果意见分歧较大,可以建议同级人大常委会举行听证。政府应当通过政府常务会议等程序,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提交重大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建议方案。建议的候选项目数量应超过候选项目数量的20%。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当从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人民群众需求的紧迫性等方面进行审议,审查相应的财政预算,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政府根据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定性、定量地评估候选项目的建议计划,确定候选项目草案,并确定候选项目作为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票决的候选项目。
(二)项目审议票决
1、项目审议
(1)候选项目提交。候选项目由政府提交的年初召开的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政府应当在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上说明候选项目的确定过程和各候选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投资金额、资金来源、完成期限、相关要求和责任单位等),并书面印发全体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审议候选项目。会议应安排必要的时间,确保全国人大代表充分审议。分组审议时,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当出席会议;全国人大代表可以询问并要求其说明情况。会议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可以以书面形式对提交投票的候选项目的具体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包括增加或减少投资金额、改变项目的具体内容、调整建设完成期限。会议主席团应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会议主席团应当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或者由政府提出处理意见,会议主席团决定。会议秘书处或者委托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全国人大代表作出答复和解释。
2、项目票决
(1)票决程序。人民代表大会应当明确差额比例、表决方式、项目确定和公布方式。经审议的候选项目由全国人大代表在全体会议上无记名投票表决。重大民生实际项目的投票数量应超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一半,按照预定金额由高到低确定;投票排名不确定的,由会议主席团决定。最终结果当场公布,并向社会公开。
(2)差额比例。候选项目差额比例不得低于20%。
(三)项目实施监督评价
1、项目监督
(1)项目实施。人民代表大会结束后一个月内,政府应当根据投票结果分解项目任务,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实施计划,形成重大民生实际项目建设计划,并书面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政府应认真组织项目实施,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开展的监督活动,及时处理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予以答复。项目进展应定期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报告。
在重大民生实际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或政策变化,政府不能在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需要暂停或调整现有项目的,应当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调整计划,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调整决定的,应当及时向同级党委报告,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人民公告,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下一次会议备案。
(2)项目监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将重大民生实际项目纳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实施依法、多元化、联动、跟踪、披露五位一体监督工作的新机制,全面利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研究、检查、专项询问等形式,加强监督检查。监督重大民生实际项目,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作用,成立由人大常委会领导、有关专门委员会、人大代表、专业人员或第三方组成的监督领导小组。
2、项目评估
(1)评价方法。监督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实施情况的预评估。作为人民代表大会满意度评会满意度评估的参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听取和审议今年政府重大民生实际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在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上,政府应当报告上一年度重大民生实事项目的完成情况,说明因故未能如期完成的重大民生实事项目,并提出下一步全面完成项目的计划,人大代表应当在会议期间评估重大民生实事项目的完成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当定期组织全国人大代表监督因故未能按期完成的重大民生实际项目的进展情况。执行不力,人大常委会可以通过询问、询问和调查具体问题来加强监督。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当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开展回顾等活动,确保重大民生实事项目的实施和发挥作用。
(2)应用结果。满意度评估结果由会议主席团向全体人大代表报告,并报同级党委,纳入年度相关工作评估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代表票决制全过程,具体工作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报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成立了由主任组长、副主任、秘书长、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办公室副主任关工作。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提高对代表票决制重要性的认识,统一思想,明确职责,自觉接受全国人大的监督,认真做好重大民生实际项目的收集和组织实施。
(2)加强工作指导。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区、县、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票决制度的检查和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机制,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必要时作出相应的决议和决定。
(3)加强舆论指导。加强对代表票决制的宣传报告,广泛宣传代表票决制的意义、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果,宣传全国人大代表发挥主要作用的先进事迹,进一步建立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本实施办法自通过之日起实施。各区、县人大常委会、镇人大主席团按照本办法实施,或者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